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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确保果蔬安全剧毒农药定点经营
资讯类型:本地新闻 加入时间:2006年4月14日17:41
昨天从天津市农药管理部门获悉,为保证蔬菜、水果质量安全,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,本市将从今年起对高毒、剧毒农药以及杀鼠剂实行核准定点经营制度,这是本市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,从源头上控制农药残留污染而在全国首创的管理措施。
为进一步规范高剧毒农药经营行为,建立可追溯制度,本市从今年起将实施核准定点经营制度。申请经营高毒、剧毒农药及杀鼠剂的单位,应当向所在区、县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,由区、县农药监督管理机构报市农药监督管理机构,按照销售网点布局核准经营。要求经营单位、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注册资金至少在二十万元以上;经营一般农药连续三年且未出现违法行为;具有两名高级或者一名高级、两名中级农药(植保)专业技术职称人员;已经建立完整的农药经营台账。此外,本市对高剧毒农药的使用也作出严格规定,高剧毒农药不可用于蔬菜、瓜类、果树和中草药材等作物;园林绿化和一定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、蝗虫等病虫害防治以及苍蝇、蚊子、蟑螂等卫生害虫防治也不能用高、剧毒农药。
文章来自:
中国农药助剂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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