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指导站误导果农施药 法院判决赔偿损失5000余元
资讯类型:本地新闻 加入时间:2005年9月15日13:38
 
记者王永杰报道  9月14日,通许县一果树技术指导站因误导果农喷施“特菌佳”农药,造成药害而损失严重,被通许县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果农损失5000余元。 
    李某引种的4亩优质葡萄已进入盛果期。今年5月,葡萄出现叶斑病,到被告于某的果树技术指导站咨询,该站工作人员向原告推荐“特菌佳”,称是新产品,防治葡萄叶斑病效果好,李某即购买两瓶,按被告方介绍的施用方法喷施。5天后,葡萄叶出现萎缩,果穗停止生长,甚至变色或干枯,导致90%的葡萄受到严重药害。李某向通许县消费者协会投诉,要求赔偿,经调解未能达成赔偿协议。 
    法院审理查明,被告出售的“特菌佳”,农业部登记使用作物为香蕉,防治对象叶斑病。从其他资料上显示,该药也可以在葡萄树上使用防治白粉病。没有证据说明可防治葡萄上的叶斑病,且在葡萄树上使用,水与药的配比浓度应小于香蕉树上喷施浓度的20%,而被告方介绍给李某的使用浓度是用于香蕉树上的,进而使李某在对葡萄上使用时配比浓度过甚造成药害。 
    法院认为,被告于某的果树技术指导站工作人员既没有掌握该农药的用途,又没有掌握该农药的使用方法和用量,误导原告李某使用,造成5000余元(已经评估)损失,应当予以赔偿。
文章来自:汴梁晚报
文章作者:王永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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